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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发布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启动Ⅲ应急响应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3-01-01 来源:吴忠市生态环境局



        受静稳天气影响,预计未来48时,我市将出现较大污染天气,空气质量指数(AQI200-300之间,首要污染物为细颗粒物可吸入颗粒物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决定于2023112300发布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启动III级应急响应,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企业减排措施。相关企业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方案Ⅲ级响应,火电、建材、化工、石化等重污染行业实施限排措施,燃煤机组严格执行超低排放准限值,执行错峰生产的企业继续严格落实错峰生产方案要求。应急期间,停止IV以下车辆运输

        二、机动车减排措施。建成区内禁止渣土砂石运输通行

        三、扬尘管控措施。除重大民生、抢险工程外,停止所有在建工地的土方、拆除作业,停止施工工地石材切割、渣土运输、喷涂粉刷等作业。矿山开采企业要停止爆破、破碎等产生较大扬尘的作业工序。加密道路的机械化清扫频次,非结冰期,对城市主要干道洒水抑尘作业频次每天至少增加1次。

        四、其他措施。建成区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儿童、老年人和患有心脏、呼吸系统、心脑血管疾病等易感人群留在室内,避免户外运动,确需外出要采取防护措施;幼儿园、中小学停止户外课程和活动;一般人群减少户外运动和室外作业时间。加强对空气重污染应急、健康防护等方面科普知识的宣传。

        五、加大督查和巡查力度。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各成员单位要加派工作力量参与大气污染防治、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工作。加大重点废气排放工业企业执法检查频次,重点检查大气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保证治理设施高效运转,污染物达标排放。公安、生态环境部门联合设立路检巡查点,严厉查处不落实管制违规车辆。加强对施工工地的督查,督导施工单位强化建筑工地抑尘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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